2月18日,记者从淄博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淄博市将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煤炭消耗量。今年起,淄博市耗煤量要在2013年基础上消减100万吨,并对新上燃煤项目实行两倍减量替代。 据了解,2013年,全国普遍出现了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受气候气象条件和经济下行等不利影响,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与2012年相比有所恶化,除桓台、沂源、高青三县外,其他各县大气环境质量均出现污染反弹。 为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完善环境质量,今年,淄博市将重点抓好火电、钢铁、焦化、水泥、建陶等5个重点燃煤行业和露天开采矿山行业的限期治理工作,确保达到国家和省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其中周村区、沂源县、高青县、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因燃煤量低,大气污染物浓度较低,要以2013年为基准年,确保2014年不新增燃煤量。张店区、桓台县因新建30万千瓦机组,将在2014年全部达产运行,至少各新增燃煤量80万吨。 其余各区县2014年煤炭消耗量要在2013年基础上实现不同程度的消减。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措施,在禁燃区外划定燃煤控制区,从严格控制建设新增燃煤量的项目,对新上燃煤项目实行两倍减量替代,减少现有燃煤量。即要上马耗煤量1吨的燃煤项目必须关停耗煤量2吨的燃煤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