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矿集团网站6月25日消息显示,6月24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三下井”调研座谈会在枣矿集团召开。会议就煤矿领导代班下井、煤矿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下井、煤矿安全监察系统领导下井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 枣矿集团表示,在煤炭市场持续下滑,生产经营较为困难,安全生产压力大的情况下,枣矿坚持“越是困难越要抓安全,抓不好安全更困难”的理念,切实做好矿井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在技术装备提升、人员素质提升、系统管理提升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夯实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林要求做到监督检查不放松,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安全生产。 山东煤监局副局长杨成超介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枣矿集团副总经理杨尊献、刘文宝以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显示,2010年10月7日起正式施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规定》要求,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 在6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县委书记集体谈心对话会议上,总局局长杨栋梁强调,要落实矿长、煤监干部、地方煤炭行业管理干部“三下井”,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执纪问责,以工作的实打实、对隐患的“零容忍”,推动更多的煤矿实现“零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