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积极行动,及时对全局系统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2月10日,省局党组向局属各级党组织印发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此次专项整治从2月中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重点对象是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局属企事业单位、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党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结合云南煤监局的职能职责,重点整治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二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和开发利用;三是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四是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为使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局对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问题均细化了整治的具体内容,明确牵头局领导、主责部门和具体的责任单位,制定了18条整治措施,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对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2月13日,在省局召开的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邹立生对全局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邹书记要求局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党组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一要按照整改重点、整改要求和时限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整治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要将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案件查处五个步骤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抓好落实。三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进展情况作好分析总结工作,及时按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上报相关总结材料,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局纪检组将“六个严禁”纳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主要工作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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