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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关闭 四川无惧艰辛竭力而为

时间:2014-07-30 08:30:0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点击: 193次

    到今年底,四川小煤矿数量将由去年初的1249处减少至800处以内,总数减少至300个以下

  2013年、2014年关闭小煤矿500处,淘汰落后年产能4000万吨,对未达到年产30万吨且未参与的煤矿限期淘汰关闭。这是四川省给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排出的“时间表”。

  2013年,四川省共关闭小煤矿424处,提前关闭24处,13个产煤市(州)完成兼并重组方案审批备案工作。到今年底,四川省小煤矿数量将由去年初的1249处减少至800处以内,煤矿企业总数减少至300个以下,全省小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由年产4.5万吨提升到年产11.5万吨,机械化率由35%提高到55%以上。

  必行之路

  四川省70%以上煤矿的煤层属于极薄煤层,不具备优越的开发条件。90%以上的煤矿是小煤矿,而且大部分是年产6万吨左右的小煤矿,年产30万吨以上的煤矿还不到10%。

  被列入关闭计划的矿井,有生产矿井,也有建设矿井,平均规模为年产7.6万吨。

  列入关闭计划的矿井70%为在建矿井,其中60%的建设矿井已完成70%以上的工程投入,投入资金均在4000万元以上。投入资金中,银行贷款占了30%,民间借贷占了50%以上。

  小煤矿整顿关闭,牵涉各方利益,工作复杂艰辛可想而知。但是,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安全保障程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保证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小煤矿整顿关闭是必行之路。

  既然这一关早晚都要过,四川省决定“早过”。2013年3月20日,四川省出台的《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单个煤矿企业规模要达到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数量减少到1000处以内,煤矿企业数量减少到300个以内。2013年、2014年关闭小煤矿500处,全部兼并重组工作于2015年底完成。

  四川将所有煤矿企业(包括生产矿井、在建矿井)均纳入兼并重组范围,重点推进低于年产30万吨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年产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企业参与兼并重组,地方政府已确定关闭的煤矿不参与兼并重组。

  四川省政府于2013年3月和8月,分两次与市(州)政府签订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关闭时限,第一批关闭时限为6月底,第二批关闭时限为10月底。各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按照煤矿管理权属原则,成立由市级或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组,督促小煤矿整顿关闭。

  主动“请关”

  四川省珙县原天星桥煤矿业主赵永刚说,他从2002年开始经营煤矿,去年主动提出申请,关闭自己年产9万吨的矿井。他一共获得补偿金2900万元,这里面有省级奖励补偿,也有市级奖励补偿。

  对于重组关闭符合奖励补偿条件的小煤矿,四川省明确了奖励补偿标准:关闭1处年产6万吨及以下矿井,奖励补偿300万元;关闭1处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奖励补偿400万元;在实施整顿关闭期间(2014年底前),兼并重组关闭1处矿井,奖励补偿100万元。为此,四川省财政筹措了30.4亿元用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对于关闭符合奖励补偿条件的小煤矿,各级政府也积极做好奖励补偿工作。泸州市筹集10多亿元,平均关闭1处小煤矿,财政奖励补偿2000万元左右。乐山市筹集奖励补偿金约12亿元,平均关闭1处小煤矿奖励补偿2500万元左右。

  为了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宜宾市财政拿出3.9亿元作为奖励补偿金,每关闭1处年产6万吨及以下矿井,奖励补偿600万元;每关闭1处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奖励补偿700万元。

  为了解决整顿关闭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泸州市抽调了50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48个煤矿关闭工作组,协助企业解决关闭矿井、安置职工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乐山市逐矿开展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了关闭煤矿名单。雅安市让煤矿企业自行制定《煤矿关闭标准》和《煤矿现状评分办法》,关闭煤矿名单由全体煤矿业主决定。

  多项政策助力

  根据四川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矿清理整顿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若干细化政策措施》,被关闭煤矿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关闭资金,不作为征税收入,与企业保有资产一起首先用于职工安置、地质环境治理、实施关闭等支出,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同时,四川省暂停收取调节基金省级分成,让各产煤市(州)用于处理煤矿关闭后的遗留问题和鼓励煤矿业主主动申请关闭的奖励补助,同时对已关闭煤矿的企业给予银行贷款挂账停息支持。

  四川省规定,具备转产条件的小煤矿,在落实各项贷款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可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承接被兼并重组企业债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定向并购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在清理整顿关闭、开展兼并重组工作过程中和政策性停产期间,四川省依法减免煤矿企业税费。兼并重组后保留的企业,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或国家认定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闭煤矿应缴纳的行政处罚罚款,因关闭煤矿主体消失,未缴纳的行政处罚罚款不再收缴。

  同时,四川省探索建立了采矿区退出机制,对资源较为贫乏、开采条件较差的地区,帮助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

  截至2013年底,四川省15个产煤市(州)中,绵阳市已决定全部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德阳市正在完善兼并重组方案,其余13个产煤市(州)已完成小煤矿关闭任务。内江、泸州、宜宾等产煤地区有不少煤矿企业自愿申请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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