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指针对某一个煤矿企业的总体生产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价。( √ )
2、 对于一矿多井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现状评价以煤矿为单位。( × ) 3、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必须与被评价企业依法签订合同,但不必向辖区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 ) 4、 安全现状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个档次。( × ) 5、 矿井现有的承受能力是指事故后企业具备的应急救援能力。( × ) 6、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暂行办法》所指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号、4号、5号令、《煤矿安全规程》等等。( √ )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后新投产的矿井可以按《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暂行办法》进行评价。( × ) 8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暂行办法》所指的工艺主要指:开采(开拓)工艺、开采方式。( × ) 9、煤炭生产许可证是企业领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 ) 10、煤矿安全现状评价采取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 )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不单是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更主要的是作为颁证条件之一,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服务。 煤矿安全评价总共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现状评价只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前已经投产的矿井。 被评价的煤矿企业应持有《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包括: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应具有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事故或危害后果可分为对人的伤害、对环境的破坏及财产损失三大类, 评价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首先企业应满足编制了应急预案。 |